这两种股东取得的分红竟然“无税”,有什么依
摘要:
政策一财税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政策二1、《企业所
政策一财税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政策二1、《企业所
政策一
财税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政策二
1、《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财税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政策二
1、《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联创财税】:专注服务企业与创业者,提供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商标注册、工商变更、公司注销、财税咨询、企业合规(财税合规 + 法律合规)一站式企服支持,专业解答各类工商财税疑难问题,为企业经营保驾护航,欢迎来电咨询办理。
服务热线:180-9213-9007(同微信),免费创业辅导。
本文地址: https://www.sxlccs.com/news/zhidao/36734.html
关键词:
下一篇: 这些增值税到底能不能抵扣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