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进境物品进口税进行调
摘要:
4月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对进境物品进口税进行调整的有关事项作
4月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对进境物品进口税进行调整的有关事项作
4月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对进境物品进口税进行调整的有关事项作出了说明。其主要内容包含以下几点:
一、将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1、2的税率分别调降为13%、20%。
二、将税目1“药品”注释修改为“对国家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药品,按照货物税率征税”。
三、上述调整自2019年4月9日起实施。
调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为:
【联创财税】:专注服务企业与创业者,提供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商标注册、工商变更、公司注销、财税咨询、企业合规(财税合规 + 法律合规)一站式企服支持,专业解答各类工商财税疑难问题,为企业经营保驾护航,欢迎来电咨询办理。
服务热线:180-9213-9007(同微信),免费创业辅导。
本文地址: https://www.sxlccs.com/news/zhidao/23386.html
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