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反淡化理论(1)
在驰名商标保护理论出台以前,商标保护着重与从防止混淆角度来对商标进行保护.随着社会的发展,一般商标保护的理论已经无法满足对驰名商标保护的需要客观上迫切需要为驰名商标提
《巴黎公约》1967年文本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TRIPS协议的有关条款,直至1996年美国《联邦商标反淡化法》横空出世,无不意味着国际上对商标淡化认识的深化和重视.反淡化是目前国际上流行的一种驰名商标保护理论.所谓商标淡化,就是指减少、削弱驰名商标的识别性和显著性,损害、玷污其商誉的行为.美国1996年《联邦商标反淡化法》将商标淡化定义为:"减少、削弱驰名商标对其商品或服务的识别性和显著性能力的行为,不管在驰名商标所有人与其他人之间是否存在竞争关系或者存在混淆和误解的可能性".淡化是一种同传统侵权完全不同的损害:即使没有混淆,商标的活力仍可能因他人的使用而受损,这才是淡化的本质所在.混淆导致直接的损害,淡化则是一种感染,如果任其发展,最后必然会破坏商标的广告价值.
【联创财税】:专注服务企业与创业者,提供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商标注册、工商变更、公司注销、财税咨询、企业合规(财税合规 + 法律合规)一站式企服支持,专业解答各类工商财税疑难问题,为企业经营保驾护航,欢迎来电咨询办理。
服务热线:180-9213-9007(同微信),免费创业辅导。
本文地址: https://www.sxlccs.com/news/shangbiao/36241.html
上一篇: 驰名商标的判定标准问题
下一篇: 驰名商标的反淡化理论(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