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层面的驰名商标判断(2)
《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在认定驰名商标方面,最大的进步是将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证据归入认定驰名商标的证据中,并将该种证据列为各种证据之首,足见其重要地位.驰
2013年我国对《商标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对于原《商标法》认定驰名商标的5个考虑因素,新《商标法》予以保留.但新《商标法》在第13条中对于什么是驰名商标进行了解释:即"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该规定以"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的方式描述驰名商标,而《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中"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的表述中使用的词语是广为知晓","熟知"与"知晓"存在认知程度上的变化,反映出新《商标法》对于"驰名"的理解更加注重相关公众的认知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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