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层面的驰名商标的认定
我国对驰名商标进行保护,最早是对美国杜邦公司的"FREON"商标的保护.1983年6月28日,美国杜邦公司向我国商标局申请了"FREON"(氟利昂)商标注册时,尽管当时该商标在中国几乎成为"冷却剂"商品
在我国加入《巴黎公约》之后,在" PIZZA HUT"商标的驰名商标认定中,我国商标局根据必胜客国际有限公司是该商标的创始人,其" PIZZA HUT"已在包括澳大利亚在内的67个国家和地区获得注册的事实,依据《巴黎公约》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规定,于1987年裁定必胜客国际有限公司的" PIZZAHUT"商标为驰名商标.而必胜客在1990年才进入中国市场,在此之前的1987年,普通消费者既没有获得贴附有" PIZZA HUT"商标的商品,也没有广告对" PIZZA HUT"商标进行宣传,那么如何判断在我国消费者中已经达到驰名的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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