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淡化理论的提出及其意义
自1927年美国学者谢希特发表了著名的"TheRationalBasisofTrademarkProtection"(《商标保护的合理性基础》)一文之后,商标淡化理论逐渐成为商标法学界的热点问题,淡化与传统的混淆可能理论有什么
从商标显著性的角度来看,商标淡化理论的出现再次验证了商标显著性在商标法中的"枢纽地位".首先,从获得反淡化保护的商标条件来看,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根据1995年的FTDA,美国的《兰汉姆法案》在第1125条中增加了对"商标淡化"的规定,在判断一个商标是否知名,是否具备获得反淡化保护资格时,考察的第一个因素就是"该商标固有的或经使用取得显著性程度".
而按照谢希特的观点,给予反淡化保护的商标应当只限于具有固有显著性的商标.其次,从淡化的损害对象来看,大多数美国法院都认为淡化行为侵害的对象就是知名商标的显著性.有法院认为,商标淡化行为损害了商标的显著性和推销能力.还有法院认为,"无显著性即无淡化".
【联创财税】:专注服务企业与创业者,提供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商标注册、工商变更、公司注销、财税咨询、企业合规(财税合规 + 法律合规)一站式企服支持,专业解答各类工商财税疑难问题,为企业经营保驾护航,欢迎来电咨询办理。
服务热线:180-9213-9007(同微信),免费创业辅导。
本文地址: https://www.sxlccs.com/news/shangbiao/31518.html
上一篇: 商标淡化理论的合理性
下一篇: 商标淡化的可能性的判定(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