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式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如何开具
摘要:
问:新式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如何开具?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凡从事报关代理业务的企业,从2008年8月1日起,在办理报关代理业务收取款项时,应开具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并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
问:新式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如何开具?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凡从事报关代理业务的企业,从2008年8月1日起,在办理报关代理业务收取款项时,应开具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并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
问:新式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如何开具?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凡从事报关代理业务的企业,从2008年8月1日起,在办理报关代理业务收取款项时,应开具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并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开具要求:(一)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应使用税控收款机或计算机开具。已使用税控收款机开具的代理报关单位,机打代码、机打号码、机器编号、税控码在纳税人输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后由开票软件自动生成;尚未使用税控收款机的单位,可暂时用计算机开具,填开时,暂不填写机打代码、机打号码、机器编号和税控码内容。(二)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计算机开票软件由中国报关协会开发,下发代理企业使用;使用税控收款机开票的,开票软件由省税务机关或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开发,无偿提供纳税人使用。(三)付款单位名称、收款单位名称必须填开全称,不得填简称,否则视为无效。
【联创财税】:专注服务企业与创业者,提供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商标注册、工商变更、公司注销、财税咨询、企业合规(财税合规 + 法律合规)一站式企服支持,专业解答各类工商财税疑难问题,为企业经营保驾护航,欢迎来电咨询办理。
服务热线:180-9213-9007(同微信),免费创业辅导。
本文地址: https://www.sxlccs.com/news/dljz/357847.html
关键词:
上一篇: 论当前我国税法与会计制度差异与调整(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