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部|切换城市
  • 西安注册公司-西安代理记账-高端财税合规咨询:180-9213-9007 财税咨询热线:029-88889793

海洋工程环境保护税对于应税水污染物是如何征收的?有何特殊规定?

发布:2025-04-21
小编/来源:mwyan
摘要:
问题:海洋工程环境保护税对于应税水污染物是如何征收的?有何特殊规定?答:按照原《海洋工程排污费征收办法》,对于水污染物,主要是对生产污水、机舱污水和生活污水征收,且对其中的污染物因子有具体规定。《海洋工程环境保护税申报征收办法》中关于应税水污染物的规定与原排污费征收
注册公司-西安代理记账

问题:海洋工程环境保护税对于应税水污染物是如何征收的?有何特殊规定?
答:按照原《海洋工程排污费征收办法》,对于水污染物,主要是对生产污水、机舱污水和生活污水征收,且对其中的污染物因子有具体规定。《海洋工程环境保护税申报征收办法》中关于应税水污染物的规定与原排污费征收规定一致。
(1)对向海洋水体排放生产污水和机舱污水的,按照生产污水和机舱污水中石油类污染物浓度值和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计征。计算公式为,
生产污水和机舱污水应税水污染物应纳税额
=月污水排放量(立方米)×污染物月平均浓度值(毫克/升)×10-3÷
污染当量值(千克)×具体适用税额
(2)对向海洋水体排放钻井泥浆(包括水基泥浆和无毒复合泥浆)和钻屑的,按照泥浆和钻屑中石油类、总镉、总汞的污染物浓度值和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计征。计算公式为:
钻井泥浆和钻屑应税水污染物应纳税额
=钻井泥浆和钻屑排放量(吨)×石油类浓度值(毫克/千克)×10-3÷污染当量值(千克)×具体适用税额+钻井泥浆和钻屑排放量(吨)×总镉浓度值(毫克/千克)×10-3÷污染当量值(千克)×具体适用税额+钻井泥浆和钻屑排放量(吨)×总汞浓度值(毫克/千克)×10-3÷污染当量值(千克)×具体适用税额
(3)对向海洋水体排放生活污水的,按照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COD-cr)和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计征。计算公式为:
生活污水应税污染物应纳税额=月污水排放量(立方米)×CODcr月平均浓度值(毫克/升)×10-3÷污染当量值(千克)×具体适用税额

【联创财税】:专注服务企业与创业者,提供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商标注册、工商变更、公司注销、财税咨询、企业合规(财税合规 + 法律合规)一站式企服支持,专业解答各类工商财税疑难问题,为企业经营保驾护航,欢迎来电咨询办理。
服务热线:180-9213-9007(同微信),免费创业辅导。
本文地址: https://www.sxlccs.com/news/dljz/356072.html

客服咨询

关键词:
西安餐饮管理公司代理会计费用解析

西安餐饮管理公司代理会计费用解析

西安代理记账:初创企业如何选择专业代理记账

西安代理记账:初创企业如何选择专业代理记账

西安外资企业会计代账服务专业机构

西安外资企业会计代账服务专业机构

推荐阅读

热门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