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部|切换城市
  • 西安注册公司-西安代理记账-高端财税合规咨询:180-9213-9007 财税咨询热线:029-88889793

以往年度购买固定资产的残值率是否需要调整?

发布:2025-04-21
小编/来源:mwyan
摘要:
我公司属于内资企业,现有2003年以前购置的固定资产,由于购进的时候,公司确定的该固定资产残值率为3%,现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时是否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国税函[
注册公司-西安代理记账

我公司属于内资企业,现有2003年以前购置的固定资产,由于购进的时候,公司确定的该固定资产残值率为3%,现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时是否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国税函[2005]883号)规定,从《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文下发之日起,企业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计算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确定为5%.在上述文件下发之日前购置的固定资产,企业已按不高于5%的比例自行确定的残值比例,不再进行调整。
《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规定,取消备案权后,为防止企业随意降低残值比例,提高固定资产折旧额,企业计算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前,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确定为5%.再进行调整。(2003年6月18日发布)
综上,你单位的上述固定资产是在2003年6月18日以前购置的固定资产残值率为3%,不需再做调整。

【联创财税】:专注服务企业与创业者,提供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商标注册、工商变更、公司注销、财税咨询、企业合规(财税合规 + 法律合规)一站式企服支持,专业解答各类工商财税疑难问题,为企业经营保驾护航,欢迎来电咨询办理。
服务热线:180-9213-9007(同微信),免费创业辅导。
本文地址: https://www.sxlccs.com/news/dljz/354266.html

客服咨询

关键词:
西安餐饮管理公司代理会计费用解析

西安餐饮管理公司代理会计费用解析

西安代理记账:初创企业如何选择专业代理记账

西安代理记账:初创企业如何选择专业代理记账

西安外资企业会计代账服务专业机构

西安外资企业会计代账服务专业机构

推荐阅读

热门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