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的实施对纳税人的环境保护税申报有何影响?
问题:《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的实施对纳税人的环境保护税申报有何影响?答:2018年3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HJ 75—2017)对
问题:《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的实施对纳税人的环境保护税申报有何影响?
答:2018年3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HJ 75—2017)对纳税人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和税务机关依法加强征管都具有积极影响。
修改该规范是为了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相适应,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的责任主体更加明确。纳税人的环境保护税申报要按照该规范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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