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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入办公用品未有明细清单是否影响税前扣除

发布:2025-04-21
小编/来源:mwyan
摘要:
问公司购入一批500多元的办公用品,商家开的发票上只注明了一批用品,且没有附明细清单,这样会不会影响税前扣除?答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4号)的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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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公司购入一批500多元的办公用品,商家开的发票上只注明了一批用品,且没有附明细清单,这样会不会影响税前扣除?
答
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4号)的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服务项目种类较多,在同一份发票无法详细列明的,可以汇总开具发票,但必须同时附送《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清单》(见附件)(增值税普通发票应通过增值税税控系统打印),清单应列明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详细的项目名称、数量、金额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取得汇总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同时取得《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清单》方可作为入账凭据。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二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附件2),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因此,您公司取得汇总开具的发票,必须同时附发票清单方可作为入账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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