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部|切换城市
  • 西安注册公司-西安代理记账-高端财税合规咨询:180-9213-9007 133-9918-9591 029-88889793 服务监督电话:180-4900-5268

推荐阅读

热门回答

税务总局为进一步推进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提 无地址公司注册的风险有哪些 高级会计实务备考三部曲 股东长期挂账的借款,会计该如何操作呢 疫情期间的补助,到底该计入工资还是福利费 普通发票与专用发票的具体区别有哪些 无地址公司注册的详细解读! 无地址公司注册攻略来了! 新公司注册代办如何来辨别靠谱的代理公司呢 新公司注册代办后,企业老板还需要做哪些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这种情形也可按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发布:2025-04-21
小编/来源:mwyan
摘要:
有关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政策从2017年开始施行。那么,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2017年以前就已形成了无形资产的,在2017年至2019年期间,能否也可以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呢?如,某
注册公司-西安代理记账

有关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政策从2017年开始施行。那么,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2017年以前就已形成了无形资产的,在2017年至2019年期间,能否也可以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呢?
如,某科技型中小企业在2016年进行A、B两项研发活动,A研发项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已在2016年11月份形成无形资产,B研发项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2017年2月份形成无形资产。A、B两项研发活动是否均可以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还是只有B研发项目可以享受此项提高加计扣除比例的优惠呢?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明确,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当然,享受该项政策的研发费用具体范围等均应符合允许加计扣除的规定。
考虑到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政策执行期限为三年,而无形资产摊销涉及多个年度,为提高政策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进一步明确: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2019年12月31日以前形成的无形资产,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摊销费用,可适用《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
2019年12月31日以前形成的无形资产,既包括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形成的无形资产,也包括在2017年以前年度形成的无形资产。只要是2019年12月31日以前形成的无形资产,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摊销费用,均可以适用提高加计扣除比例的优惠政策。
例1:甲科技型中小企业在2015年7月通过研发形成无形资产,计税基础为100万元,摊销年限为10年。假设其计税基础所归集的研发费用均属于允许加计扣除的范围,则其在2015年度按照当时的规定可税前摊销7.5万元(10万/12×6×150%),2016年度按照当时的规定可税前摊销15万元(10万×150%),2017年度和2018年度以及2019年度每年均可税前摊销17.5万元(10万×175%)。
例2:乙科技型中小企业在2018年1月通过研发形成无形资产,计税基础为100万元,摊销年限为10年。假设其计税基础所归集的研发费用均属于允许加计扣除的范围,则其在2018年度和2019年度每年均可税前摊销17.5万元(10万×175%)。

联创财税】: 专业为企业、公司及创业者提供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商标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财务税务咨询、企业合规(财税合规+法律合规)等专业企业财税服务,为您解答各种工商财税疑难问题,欢迎来电咨询办理!
服务热线:180-9213-9007(同微信),免费创业辅导。
本文地址: https://www.sxlccs.com/dljz/361013.html

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所得税问题的理论分析

专用发票丢失能否重新开具给客户,而自己只缴纳一次税?

最新活动 | 企业工商年检那些事儿专题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