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部|切换城市
  • 西安注册公司-西安代理记账-高端财税合规咨询:180-9213-9007 133-9918-9591 029-88889793 服务监督电话:180-4900-5268

推荐阅读

热门回答

税务总局为进一步推进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提 无地址公司注册的风险有哪些 高级会计实务备考三部曲 股东长期挂账的借款,会计该如何操作呢 疫情期间的补助,到底该计入工资还是福利费 普通发票与专用发票的具体区别有哪些 无地址公司注册的详细解读! 无地址公司注册攻略来了! 新公司注册代办如何来辨别靠谱的代理公司呢 新公司注册代办后,企业老板还需要做哪些

取得了一辆轿车的10年使用权,是否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发布:2025-04-21
小编/来源:mwyan
摘要:
问:消费者参加抽奖活动,取得了一辆轿车的10年使用权,是否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应按什么税目征收?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用使用权作奖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549号)的规定,消费者取得了实物的使用权,可以运用该使用
注册公司-西安代理记账

问:消费者参加抽奖活动,取得了一辆轿车的10年使用权,是否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应按什么税目征收?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用使用权作奖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549号)的规定,消费者取得了实物的使用权,可以运用该使用权获取收入或节省费用,使用权实质上是实物形态所得的表现形式。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立法精神,个人取得的实物所得含取得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所得。
因此,可以认定消费者取得汽车的免费使用权,不管是自用或出租,已经取得了实物形式的所得,应按照“偶然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提供汽车的企业代扣代缴。
来 源——2011年08月04日?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联创财税】: 专业为企业、公司及创业者提供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商标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财务税务咨询、企业合规(财税合规+法律合规)等专业企业财税服务,为您解答各种工商财税疑难问题,欢迎来电咨询办理!
服务热线:180-9213-9007(同微信),免费创业辅导。
本文地址: https://www.sxlccs.com/dljz/367816.html

什么是专业代理记账机构?

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房地产中的土地增值税问题探析

具有股东和职工双重身份的经济补偿收入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