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荐阅读
-
西安代理记账:初创企业如何选择专业代理记账
西安注册商标全流程指南:资料准备、步骤详解及费用参考
西安注册公司全流程指南:政策红利与高效服务助力创业
西安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2025年)
2025年西安注册公司流程指南:推荐使用西安联创财税服务
一般纳税人公司流程是什么?
热门回答
过有效期需报废的药品及包装物的进项税要转出吗?
摘要:
我公司是药品生产企业,产成品过有效期需报废,药品及包装物的进项税需不需要转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转出。《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对“非正常损失”解释为生产、经营
我公司是药品生产企业,产成品过有效期需报废,药品及包装物的进项税需不需要转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转出。《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对“非正常损失”解释为生产、经营
我公司是药品生产企业,产成品过有效期需报废,药品及包装物的进项税需不需要转出?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转出。
《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对“非正常损失”解释为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具体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及其他非正常损失。税法对“其他非正常损失”未作更进一步的解释,但很多地方税务部门在具体执行中,对货物因超过保质期而变质的税务处理作了明确的规定,如《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青国税函〔2006〕113号)规定,有保质期的货物因过期报废而造成的损失,除责任事故以外,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的非正常损失,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云南省也曾以云国税增字〔1996〕3号文作过类似规定。
实际上从《实施细则》对“非正常损失”的解释中,也可以看出:除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和企业管理上的主观原因而造成的损失外,都可按“正常损失”处理。所以药品生产企业,过期药品报废,不需要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联创财税】:
专业为企业、公司及创业者提供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商标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财务税务咨询、企业合规(财税合规+法律合规)等专业企业财税服务,为您解答各种工商财税疑难问题,欢迎来电咨询办理!
服务热线:180-9213-9007(同微信),免费创业辅导。
本文地址: https://www.sxlccs.com/dljz/3642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