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部|切换城市
  • 西安注册公司-西安代理记账-高端财税合规咨询:180-9213-9007 133-9918-9591 029-88889793 服务监督电话:180-4900-5268

推荐阅读

热门回答

税务总局为进一步推进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提 无地址公司注册的风险有哪些 高级会计实务备考三部曲 股东长期挂账的借款,会计该如何操作呢 疫情期间的补助,到底该计入工资还是福利费 普通发票与专用发票的具体区别有哪些 无地址公司注册的详细解读! 无地址公司注册攻略来了! 新公司注册代办如何来辨别靠谱的代理公司呢 新公司注册代办后,企业老板还需要做哪些

只提及商标具有相似性不提及混淆

发布:2020-03-20
小编/来源:https://www.xfsw.com/
摘要:
在规定商标侵权行为时,只提及前后商标相同或相似,并没有提及具有混淆的可能.这种规定类型如我国2001年修订的《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
  在规定商标侵权行为时,只提及前后商标相同或相似,并没有提及具有混淆的可能.这种规定类型如我国2001年修订的《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又如《日本商标法》第37条第1款规定:在指定商品或指定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或在与指定商品或指定服务相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注册商标或与近似商标.
  有学者认为,该种立法类型的优点在于,法院可以直接通过判断商标近似与否和商品类似与否认定侵权,似乎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缺点则在于,商标近似与商品类似仅仅是认定混淆之虞的参考因素,即便商品类似、商标近似两要素均成立,也并不必然导致混淆.直接以商品是否类似、商标是否近似作为判断侵权的标准不符合商标法理,可能导致误判.有学者举例说,韩国现代汽车商标标识,与日本本田汽车的商标标识非常相似,它们都是英文字母H",不同的是一个是斜体的H,一个是直立的H,两者都使用在汽车上,但消费者并没有对这两个商标发生认识上的混淆.商标相似与否可以依据外观、发音进行客观比较,但混淆与否乃是消费者头脑中的一种发生误认的主观状态,两者根本不是同一个问题.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相似商标只是发生混淆的条件而已,消费者未必就一定会发生混淆.值得注意的是,商标侵权是否仅仅包括在相同或相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我国2013年修订的《商标法》在第57条中规定了7种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是其中之一,像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都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对于这些行为,"混淆的可能"或"混淆之虞"是不是构成商标侵权的主要要件呢?小编认为,上述这些行为都是使用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流入市场的中间环节,行为的完成并不直接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可能",因此将"混淆的可能"作为所有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存在"以偏概全"的嫌疑.

联创财税】: 专业为企业、公司及创业者提供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商标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财务税务咨询、企业合规(财税合规+法律合规)等专业企业财税服务,为您解答各种工商财税疑难问题,欢迎来电咨询办理!
服务热线:180-9213-9007(同微信),免费创业辅导。
本文地址: https://website.xa.sxlccs.com/shangbiao/28829.html

什么人能提出商标申请

著作权的转让标的可以作多种选择

商标评审对证据证明力的认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