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部|切换城市
  • 西安注册公司-西安代理记账-高端财税合规咨询:180-9213-9007 133-9918-9591 029-88889793 服务监督电话:180-4900-5268

推荐阅读

热门回答

税务总局为进一步推进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提 无地址公司注册的风险有哪些 高级会计实务备考三部曲 股东长期挂账的借款,会计该如何操作呢 疫情期间的补助,到底该计入工资还是福利费 普通发票与专用发票的具体区别有哪些 无地址公司注册的详细解读! 无地址公司注册攻略来了! 新公司注册代办如何来辨别靠谱的代理公司呢 新公司注册代办后,企业老板还需要做哪些

滚动开发项目如何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发布:2025-04-21
小编/来源:mwyan
摘要:
问:2009~2011年某四川房地产企业对A地块进行了土地增值税清算,由于A地块项目立项备案批文是整体立项,后用地规划许可证也是统一办理A地块的证照。但是,建设规划许可证为分项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此地块时,是以立项备案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还是按分项办理的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清算
注册公司-西安代理记账

问:2009~2011年某四川房地产企业对A地块进行了土地增值税清算,由于A地块项目立项备案批文是整体立项,后用地规划许可证也是统一办理A地块的证照。但是,建设规划许可证为分项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此地块时,是以立项备案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还是按分项办理的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清算?若按各分项清算,可否盈亏相抵?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一条规定,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
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关于滚动开发项目确定清算单位的问题,《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鄂地税发[2008]211号)规定,以规划部门发放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川地税发[1995]119号)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登记。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并获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立项或合同之日起30日内,应按“房地产成本核算最基本的核算项目或者核算对象为单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房地产开发合同或房地产开发立项批准文件。
根据上述规定,该房地产企业应以分项办理的建设规划许可证作为项目进行清算。
分项清算,各项目单位间不能盈亏相抵。

联创财税】: 专业为企业、公司及创业者提供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商标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财务税务咨询、企业合规(财税合规+法律合规)等专业企业财税服务,为您解答各种工商财税疑难问题,欢迎来电咨询办理!
服务热线:180-9213-9007(同微信),免费创业辅导。
本文地址: https://shangbiao.sxlccs.com/dljz/365651.html

税务登记验证、换证

从企业取得“不竞争款项”缴个税吗?

西安节能技术公司会计记账流程优化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