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部|切换城市
  • 西安注册公司-西安代理记账-高端财税合规咨询:180-9213-9007 133-9918-9591 029-88889793 服务监督电话:180-4900-5268

推荐阅读

热门回答

税务总局为进一步推进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提 无地址公司注册的风险有哪些 高级会计实务备考三部曲 股东长期挂账的借款,会计该如何操作呢 疫情期间的补助,到底该计入工资还是福利费 普通发票与专用发票的具体区别有哪些 无地址公司注册的详细解读! 无地址公司注册攻略来了! 新公司注册代办如何来辨别靠谱的代理公司呢 新公司注册代办后,企业老板还需要做哪些

发票备注栏填写注意事项汇总

发布:2025-04-21
小编/来源:mwyan
摘要:
“营改增”试点以来,发票“备注栏”的填写越来越受到纳税人的关注。《税屋》就此整理部分需要引起纳税人注意的发票备注栏涉税事项:1、单用途卡和多用途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三点第四条规定“单用途卡,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
注册公司-西安代理记账

“营改增”试点以来,发票“备注栏”的填写越来越受到纳税人的关注。《税屋》就此整理部分需要引起纳税人注意的发票备注栏涉税事项:
1、单用途卡和多用途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三点第四条规定“单用途卡,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四条第四点规定“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2、差额开票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第四点第二条规定:“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3、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规定:“ 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1号)
4、土地增值税发票扣除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第五条规定: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接受建筑安装服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
5、货物运输服务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
6、建筑服务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第四条第三点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7、出租不动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第四条第五点规定: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8、销售不动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第四条第四点规定: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小贴士:增值税发票备注栏最大可容纳230个字符或115个汉字,如果超过规定长度,开票软件会自动截取。

联创财税】: 专业为企业、公司及创业者提供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商标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财务税务咨询、企业合规(财税合规+法律合规)等专业企业财税服务,为您解答各种工商财税疑难问题,欢迎来电咨询办理!
服务热线:180-9213-9007(同微信),免费创业辅导。
本文地址: https://cn.sxlccs.com/dljz/359946.html

股权转让时哪些公司适用财税[2008]175号文件?[政策失效]

投资、联营企业将接收投资的房地产再转让时,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如何确定?

销售软件还是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