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部|切换城市
  • 西安注册公司-西安代理记账-高端财税合规咨询:180-9213-9007 133-9918-9591 029-88889793 服务监督电话:180-4900-5268

推荐阅读

热门回答

税务总局为进一步推进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提 无地址公司注册的风险有哪些 高级会计实务备考三部曲 股东长期挂账的借款,会计该如何操作呢 疫情期间的补助,到底该计入工资还是福利费 普通发票与专用发票的具体区别有哪些 无地址公司注册的详细解读! 无地址公司注册攻略来了! 新公司注册代办如何来辨别靠谱的代理公司呢 新公司注册代办后,企业老板还需要做哪些

如何理解国税发[2003]83号和国税发[2006]31号文?

发布:2025-04-21
小编/来源:mwyan
摘要: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国税发[2003]83号”和“国税发[2006]31号”文件,是不是可以理解为2004—2005年的维修基金提取数不能税前扣除,2006年以后只能在将维修基金移交房管局时才能扣除,提取
注册公司-西安代理记账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国税发[2003]83号”和“国税发[2006]31号”文件,是不是可以理解为2004—2005年的维修基金提取数不能税前扣除,2006年以后只能在将维修基金移交房管局时才能扣除,提取时同样不能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83号)(注:该文目前已废除)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的规定,因对已售开发产品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担维护、保养、修理、更换等责任而发生的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进行扣除,提取的维修基金不得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规定,开发企业将已计入销售收入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按规定移交给有关部门、单位的,应于移交时扣除。代收代缴的维修基金和预提的维修基金不得扣除。
?
按两个文件规定精神,应该理解为企业自行预提但尚未使用的不能税前扣除,而是只能扣除实际使用的部分(已支出或移交的部分)。
请参照最新文件:国税发[2009]31号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

联创财税】: 专业为企业、公司及创业者提供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商标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财务税务咨询、企业合规(财税合规+法律合规)等专业企业财税服务,为您解答各种工商财税疑难问题,欢迎来电咨询办理!
服务热线:180-9213-9007(同微信),免费创业辅导。
本文地址: https://news.sxlccs.com/dljz/358378.html

税法与民法之融合

税务局认定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3大标准和

注意区分:未提足折旧的房产,推倒重置税会处理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