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部|切换城市
  • 西安注册公司-西安代理记账-高端财税合规咨询:180-9213-9007 133-9918-9591 029-88889793 服务监督电话:180-4900-5268

推荐阅读

热门回答

税务总局为进一步推进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提 无地址公司注册的风险有哪些 高级会计实务备考三部曲 股东长期挂账的借款,会计该如何操作呢 疫情期间的补助,到底该计入工资还是福利费 普通发票与专用发票的具体区别有哪些 无地址公司注册的详细解读! 无地址公司注册攻略来了! 新公司注册代办如何来辨别靠谱的代理公司呢 新公司注册代办后,企业老板还需要做哪些

购买方遗失已开具未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一联,请问可否抵扣,需要怎样处理?

发布:2025-04-21
小编/来源:mwyan
摘要:
购买方遗失已开具未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一联,请问可否抵扣,需要怎样处理??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1995]第292号)第二条规定,为便于各地税务机关、纳税人对照查找被盗、丢失的专用发票,减轻各地税务机关相互之间传(寄)
注册公司-西安代理记账

购买方遗失已开具未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一联,请问可否抵扣,需要怎样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1995]第292号)第二条规定,为便于各地税务机关、纳税人对照查找被盗、丢失的专用发票,减轻各地税务机关相互之间传(寄)专用发票遗失通报的工作量,对发生被盗、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必须要求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联创财税】: 专业为企业、公司及创业者提供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商标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财务税务咨询、企业合规(财税合规+法律合规)等专业企业财税服务,为您解答各种工商财税疑难问题,欢迎来电咨询办理!
服务热线:180-9213-9007(同微信),免费创业辅导。
本文地址: https://website.xa.sxlccs.com/dljz/356854.html

苏州地税局要求,“新三板”流通股转让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零申报是什么意思

税务总局:促进民企减税降负 增进民企办税便利